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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理会否决权——“权力政治”的影像_政治论文 |
|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8-4 17:11:20 发布人: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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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安理会解决争端程序的功能取决于大国合作,但大国之间的“意见一致”很难达成。安理会前20多年的否决权次数并不表示大国在使用否决权上的克制,只是证明了安理会履行维护和平使命的尴尬。只是随着联合国内力量对比的变化以及美苏之间共同利益的增多,安理会的作用才有了进一步的发挥,这就是70年代以后否决权的使用增加的原因。 4.裁军。从安理会的实践来看,安理会涉及裁军问题的否决权最少,只有苏联使用的4次(表1、3),但这并不表示联合国在该问题上取得了多大的成就。在旧金山会议上,裁军与非殖民化曾经被定为通向和平的两个目标。但当时人们普遍认为,非殖民化需要花50年的时间,裁军则可能在10年中实现,实际结果却恰恰相反。(注:Evan Luard,AHistory of the United Nations,London:Macmillan Press,1982,p.321.)各国在裁军问题上的态度反映了它们对安全困境的忧虑,鉴于裁军工作的复杂性与重要性,联合国不得不为此筹建了各种各样的专门机构,负责裁军和与军备控制相关的事务。在联合国各类机构中,联合国裁军谈判会议是最重要的讨论和协商机制,一些重要的军备控制条约,如《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全面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核不扩散条约》的无限期延长等等,都是在其中谈判、讨论、审议并最终达成的。它是联合国系统内惟一采用“全体一致”表决方式的机构——这足以看出在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问题上各国的重视程度。由于这些机构的设立,涉及裁军和军备控制的事项很少再出现在安理会的议程内,这就使安理会有可能从激烈的对抗中摆脱出来。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依据对宪章的规定,否决权也适用于宪章的修改。不过安理会至今还没有在该问题上使用否决权的记录,因为可能对各国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修正往往不容易到达需要常任理事国摊牌的地步。但否决权对此问题产生的潜在影响,所有国家都感觉得到。在联合国历史上成功的先例至今只有一次,它从1956年拉美国家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议案至1963年最终达成协议共历时8年之久。最近的关于改革安理会及否决权的建议出现在1991年,但直至今天,安理会的改革问题仍未能在主要的国家之间取得共识,否决权改革的问题更是被回避了。任何一个改革安理会的大胆建议,在还未到达安理会的层次上就会遭受到众多的挑战与质疑,这也就保证了安理会无需诉诸否决。 表1 1945—1999年联合国安理会使用否决权一览表 美国 苏联 中国 英国 法国 合计 和平解决地区争端和国内冲突 68 64 3 32 18 185 裁军 - 4 - - - 4 会员国的加入 6 51 2 - - 59 秘书长人选 20 7 19 4 6 56 合计 94 126 24 36 24 304 附图 注释: ⑧以国际格局及其主题的变迁为主要线索,参见方连庆等主编:《战后国际关系史 》(1945—1995),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序言”。) 从这样的分析中,我们虽然能够清楚地发现权力政治的身影,但是它并不能作为否定联合国作用的证据。在当时以及此后的历史条件下,它或许是使联合国能够发挥有效作用的、代价最小的一种选择。在四国声明中,四大国共同指出,鉴于常任理事国的主要责任,在当前的条件下,不能期望它们根据一项其不同意的决议而承担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样重要的事务中采取行动的义务。因此,安理会的多数表决制是可能的、惟一可行的方式。如果各某个组织的建立有效地履行其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共同责任,那么大国一致是必不可少的。(注:许光建主编:《联合国宪章诠释》,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86—187页。) 未能目睹联合国建立的罗斯福也认为安理会的表决程序对于集体安全的决策是必要的,但他同时指出,“只有当各大国实际表现出忠于正义的原则,实施道义的领导时,这种程序方才能够有效”。(注:“罗斯福1994年12月14日致斯大林电”,转引自陈鲁直、李铁城主编:《联合国与世界秩序》,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142页。)事实上,权力政治的现实对于任何一个想在国际政治事务中探索一条新的、对人类至关重要的和平途径的国家而言,寻求建立有效的国际组织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在这样的探索中,我们也能够进一步地理解制度对权力的制约。 表3 苏联(俄罗斯)否决权阶段分布 主要事项 1946-1969年 1970-1979年 1980-1989年 1990-2002年 合计 和平解决争端 51 7 4 2 64 会员国加入 51 - - - 51 选举秘书长 2 4 1 - 7 裁军 4 - - - 4 合计 108 11 5 2 126 表4 美国否决权阶段分布 主要事项 1946-1969年 1970-1979年 1980-1989年 1990-2002年 合计 和平解决争端 - 15 46 7 68 会员国加入 - 6 - - 6 选举秘书长 - - 16 4 20 合计 - 21 62 11 94 附图 表7 中国否决权阶段分布 主要事项 1946-1969年 1970-1979年 1980-1989年 1990-2002年 合计 和平解决争端 - 1 - 2 3 会员国加入 1 1 - - 2 选举秘书长 - 3 16 - 19 合计 1 5 16 2 24 资料来源:Anjali V.Pati l,The UN Veto in World Affair(1946—1990):A CompleteRecord and Case History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Veto,Sarasota,Fla.:UNFIO &Mansell,1992;Sydney.D.Bailay,The Procedure of the Security Council,pp.202—209;http://www.un.org联合国安理会会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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